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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名司机昨日在荃湾法院被裁定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,被判入狱18个月及停牌5年。主审裁判官苏文隆宣判时斥责被告控制多人性命,其驾驶行为却是不合格的驾驶者。
被告李政楷(26岁),被控于06年7月17日危险驾驶一辆九巴,在葵涌道近荔景恏对开与一辆货柜车相撞,引致男子萧文田(36岁)死亡,经审讯后裁定罪名成立。
官责驾驶行为不合格
被告代表律师昨天求情时称,事发后被告深感懊悔,要向精神科医生求诊;但裁判官认为,被告驾驶公共巴士,控制多名乘客的生命;加上意外是由于他在没有清楚路面情况下切线而引起,导致有乘客死亡,10多人受伤,显示他是1名不合格的司机,被告对敛剧发生实难辞其咎,故需判被告即时入狱。
事件发生于去年7月17日早上,被告李政楷驾驶一辆67X的双层九巴往屯门,当途经葵涌道时,因切线不及撞向前面一架因机件故障而停下的货柜车,巴士车头被撞开一个大洞,上层3名乘客被如炮弹飞人般抛出车外,其中1名男乘客送院后重伤不治死亡。
来源:香港商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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